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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纪委关于严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8 浏览次数:

院属各部门、各系部:

“元旦”“春节”双节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及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以及驻厅纪检组《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整治“四风”问题的通知》(黔驻交纪发[2017]26号)文件精神,坚持不懈纠“四风”,确保节假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严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守纪律规矩。院属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四风”。节假日期间,学院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坚决执行《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躲入内部食堂公款吃喝;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借用下属单位或企业车辆;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值班饮酒。

二、倡导勤俭文明过节新风尚。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尚俭戒奢,自觉抵制大办酒席、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

    三、切实履行责任。各单位负责人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住重要时间节点,重申纪律规定,严明纪律要求,通过组织学习会、学院网站、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知规明纪,增强意识,强化执行力,不碰“纪律规规矩高压线”。各级党员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带头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公务车辆封停规定,并上报有关情况;确因工作需要动用封停车辆的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要紧盯元旦、春节等时间节点,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要加强节日期间执行纪律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生。

四、严肃查处问责。院党委、纪委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顶风违纪问题决不姑息,以“零容忍”态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举报电话:0851-88132827   邮箱:Gzjzyjj@Sina.Com

 

             中共英国365(中文)官方网站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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