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院党员干部职工参观党风廉政建设
警示教育基地的通知
院属各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加强学院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根据学院纪委的要求,请各党总支组织所属部门干部职工参观贵州省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基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观人员:
全体党员、管人、财、物等关键岗位的人员。
二、参观时间安排:
各党总支结合工作实际,自行安排参观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基地时间,并报院监察室,以便联系厅监察室安排讲解员等相关事宜。为避免与其他党总支或交通系统其他单位参观时间矛盾,各党总支须等院监察室联系厅监察室确定好参观时间后,按厅监督室规定的时间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各党总支在第二季度内必须安排参观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基地1次。
三、相关要求:
1、各党总支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基地建在学院的优势,开展好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活动,用发生在我们交通系统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和警示本部门的党员干部职工,筑牢和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党员干部要现场签到,确因公务参观不了的要请假,无故不参加的,各党总支要责成其说明原因。
2、各党总支要把组织参观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基地情况书面报告(附参观现场相片)院纪检监察室,同时报未参观的人员名单,以便院监察室统一安排他们参观廉政基地。
院纪检监察室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