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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16年春季学期赴台湾及马来西亚交流学习学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9 浏览次数:

为加强我院对外交流合作,2013年-2015年,我校与台湾及马来西亚15余所高等院校签订校校合作协议,目前已有71名学生顺利赴往台湾及马来西亚9所高校交流学习。2016年春季学期我校拟选拔50名学生赴台湾及马来西亚进行交流学习,现将报名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交流时间: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

(2016年2月~2016年7月)

二、报名条件:

1. 我院具有正式学籍的二年级大专在读学生;本科班三年级在读学生;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思想积极进步,无任何违纪行为,品德优良、热心社会公益、心理健康;

3.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必修课、专业课平均分70分以上,英语水平良好,综合素质优良,各学期学业平均排名全班30%前的,无挂科现象的优先;

4. 身体状况符合出国境的相关规定;

5. 家庭经济条件较好,能够具备支付赴台湾或马来西亚交流学习相关费用的能力,且其国内担保人同意;

三、甄选程序

1、系部按以上条件和学生综合表现认真遴选,大专班每系推选7-8名学生,本科班每系推选1-2名学生。(按推荐排名顺序上报)

2、学院按学习成绩及所有学生综合情况遴选。

3、若报名人数较多、将组织学生面试。

四、费用:

1、赴台湾及马来西亚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此保证金将在无违反交职院“学生出境出国交流协议” 以及《英国365(中文)官方网站学生赴境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试行)》的情况下,在学生返校后全额返还)

2、学费与住宿费:按学校不同标准不一样,一学期约为人民币10000元。

3、自付往返境外及国际机票,约人民币3500元

4、学生签证费办理:约人民币1000元

5、在台湾及马来西亚生活费用:每月约人民币1500元

以上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约为 两万三千元整 (包含4个月生活费及保证金)。

按照贵州省“千人留学计划” 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及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学生需支付交流期间我校学费及住宿等费用。对返校后满足千人留学计划协议的国境外交流学生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留学资金补助。

五、材料提交

报名学生需填写《贵州交职院赴国境外交流生申请表》,要求系部主任及教务处处长签字盖章,各系于11月26日前将本系报名学生材料及汇总表报送外事办(北院科研教学楼15楼学院办公室吕老师处),汇总表电子版请发至1447949540@qq.com。经过资格审查后学校或再组织学生培训面试。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851-88133666

英国365(中文)官方网站外事办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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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云站路25号
邮 编:551400
电 话:0851-88133666

招就中心(学生档案)联系电话:8813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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