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室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纪检监察室 - 部门职责 - 正文

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发布人:申广益 作者:纪检监察室 资料来源:部门规定 发布时间:2020-05-07 浏览次数:



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室是学院纪委的日常工作机构,接受学院党委、上级纪检派驻机构领导,在学院纪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纪党规,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的情况。

二、贯彻学院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调查处理违反党章、党纪、国家法律、法规的组织或人员,对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立案、调查和处理工作。

四、维护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受理对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

五、做好信访和问题线索的处理, 及时向上级纪检机关报送有关材料;

六、做好学院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

七、承办院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c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云站路25号
邮 编:551400
电 话:0851-88133666

招就中心(学生档案)联系电话:88133355

学院微信公众号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