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
为推进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凝聚监督工作合力,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强化从严管理监督,激励担当作为,努力为党员、干部成长成才保驾护航,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贵州省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职能
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有效整合监督力量,织密监督防控网,协调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一)研究落实上级及学院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关决策部署。
(二)研究学院监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和办法。
(三)研究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探索试验、推动发展过程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尚无明确限制、无意过失等导致出现的失误错误,提出容错纠错意见建议,保护干事创业行为。
(四)加强信息沟通,整合监督资源,推进学院监督工作贯通协同和相互配合,提高监督工作质效。
(五)压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协调推动学院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
(六)其它需要研究的问题。
二、成员部门
联席会议由学院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监察室、国资处、财务处、教务处8个部门组成,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纪委书记和联席会议各成员部门的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办公室主要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监察室主任兼任。
三、工作规则
1.联席会议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由学院纪委牵头组织召开。纪委书记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必要时纪委书记可委托纪委副书记作为召集人。
2.联席会议由纪委书记和成员部门负责人参加。
3.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集会议。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主持。
4.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学院党委,落实情况办公室定期报告联席会议。
5.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各成员部门提出,交联席会议办公室审定,会上一般不临时增减议题。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部门通报相关情况,推动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
中共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