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学院发展目标制定工会发展目标,建立健全工会规章制度。
二、负责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组织工作,并贯彻执行教代会(工代会)的决议,承担教代会闭会期间工作机构的有关工作。
三、贯彻《教师法》、《教育法》和《工会法》,努力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群众说话办事,沟通领导与教职工的联系,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工作。
四、关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积极组织和开展有益于身体健康的文体活动,促进学院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的建设。
五、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履行好监督职能,为搞好学校校务公开发挥积极的作用。
六、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对生病的教职工进行慰问,关心教职工的生活。
七、开展女教职工工作,提高广大女教职工的整体素质,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八、加强工会自身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健全工会各级机构,遵守和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和会议制度及工会换届选举工作。
九、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充分发挥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十、做好新会员入会、文书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做好工会日常管理。
十一、对外沟通协调,落实上级工会布置任务,扎实做好工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