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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365(中文)官方网站关于应对非法集会、游行等活动维护学院稳定的应急预案(暂行)

发布人:院保卫处 作者:院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9-12-04 浏览次数:

  1. 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处置涉日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及教育厅、交通厅相关要求,有效杜绝近日全国各地发生的几起重大非法游行示威事件的发生,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此类事件发生,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杜绝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此次事件破坏稳定团结的大好局面,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全力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有效杜绝涉日非法游行示威事件在我校发生,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责任细化,有效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切实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学校特成立禁止学生非法游行示威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长:院党委书记  学院院长

    副组长:院纪委书记  副院长

      员:学生处处长、宣传部部长、院团委副书记、保卫处副处长、路桥系书记、汽车系书记、信息系书记、管理系书记、机电系书记、建工系书记、基础部书记以及各系、部辅导员、各班班主任

    三、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禁止学生非法游行示威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应对此类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此类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书记负责,分级管理。发生突发事件后,应遵循分级管理原则,各班级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或上报学院党委。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坚决杜绝学生非法游行示威事件发生。

    四、等级划分

       学院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等级划分标准按照《国家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同时,从我院实际出发,根据突发群体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动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游行、集会等,引发地区、行业性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事件,以及其他视情节需要作为对待的Ⅰ级事件。

       (二)重大事件(Ⅱ级):聚集事件失控,师生生活区域及校园网等公众传播媒介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院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院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等行为;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以及其他视情节需要作为Ⅱ级对待的事件。

      (三)较大事件(Ⅲ级):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师生生活区域及校园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引发在校园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院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的群体事端;以及其它视情节需要作为Ⅲ级对待的事件。

      (四)一般事件(Ⅳ级):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扩大及连锁反应并引发聚集,群体事端呈萌芽状态。单个性突发事件已引发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师生情绪和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以及其它视情节需要作为Ⅳ级对待的事件。

    五、信息报告和发布

      (一)预防预警信息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控制、早解决”的要求,建立健全师生群体性非法集会、罢课等事件的预防和预警机制,把热点问题、矛盾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个性问题向共性问题转化,非对抗性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

       1.各系部、各部门管理人员经常深入师生之中,了解和掌握师生生活、学习情况和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开展师生法治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帮助师生解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消除师生中的不稳定因素。

       2.各系部、各部门负责人、学生管理人员经常深入基层研究影响学院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舆论舆情的分析。密切注意和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预防敌对势力利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偶发问题进行炒作和煽动。对有可能引起师生高度关注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特别是对涉及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等容易激化学生情绪的问题,以及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动与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

       3.各系部、各部门对因国家、社会敏感问题或师生学习生活密切相关问题而可能产生的群体性集会事件,应及时掌握动态,并将情况报告主管部门,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将事端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或初发阶段。

      (二)信息报送制度

    1.坚决执行重大情况请示和报告制度,学院信息链及师生获知可能发生师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信息后,应立即报告相关领导,学院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按照有关信息报告程序的规定分级报送。

    2.学院对上级部门的信息报送统一由学院行政办公室报送。

    六、应急处理

      (一)Ⅰ级事件的处置

       1.发生师生走出校门上街进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罢课等群体性突发事件,学院紧急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学院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到现场进行劝阻,调查了解事发原因,缓和化解矛盾和焦点问题,稳定师生及其他现场人员情绪,尽快疏散聚集人群;保卫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维持现场交通秩序和师生的安全,疏通聚集人数;院办及宣传部应做好外界媒体的接待、解释和相关信息的澄清、发布、监控等工作。

    2.若劝阻无效,学院有关部门要配合上级有关单位继续做好稳定和制止工作,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及闲杂人员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防止师生出现过激或违法行为,防止在打架斗殴中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处置过程中,以做好思想工作为切入点,做到教师学生不停课。

    (二)Ⅱ级事件的处理

    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院正常教学、生活秩序,除按照Ⅲ级事件响应程序处置外,学院应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及时深入事发现场,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了事态的蔓延和扩大。保卫处严格学校门卫管理,控制出入车辆,未经批准,其他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院内,防止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相关部门党政领导、学生辅导员及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党委组织宣传部负责信息宣传和对外媒体单位的联络和接待工作,确保宣传渠道快捷畅通。

    (三)Ⅲ级事件的处置

    事件发生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除按照Ⅳ级事件响应程序处置外,学院应按程序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根据已掌握的时间、引发原因,通知与事件直接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马上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要对聚集师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四)Ⅳ级事件的处置

    学院相关部门和人员加强对敏感和不稳定因素的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发现非法大字报、小字报、传单及有害网络论坛信息时,对张贴者(发布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对大字报、小字报、传单及有害网络信息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发现非法传教或其他突发事件苗头时,学院主管领导及相关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的调查和取证工作,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并通知学院相关部门进行解决,消除引发突发性事件的根源。

    七、善后与恢复

    学院在后期处置工作中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的事件的实质问题,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院内正常秩序。

    (一)属于涉及国家主权以及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种族或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的重点是:邀请公安、国家安全机关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宣传教育,组织师生开展法治教育,保护师生民族情感和合法权利,引导师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

    (二)注意方法,积极疏导。对参与或受煽动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罢课等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师生及其他人员,按照“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原则,做好教育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把教育疏导作为优先处置的措施,贯穿与处置工作的全过程。

    (三)加强宣传教育,完善管理机制。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群体性突发事件平息后,学院有关部门应及时对参与者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增强师生遵纪守法的观念,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涉及单位(部门)应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形成书面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审定。

    八、附则

    1、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与完善;

    2、本预案由学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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