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宝桢家书
丁宝桢(1820年-1886年),字稚璜,贵州平远(今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牛场镇人,晚清名臣。咸丰三年(1853年),33岁的丁宝桢考中进士,此后历任翰林院庶吉士、编修,岳州知府、长沙知府,山东巡抚、四川总督。
丁宝桢为官生涯中,勇于担当、清廉刚正,一生致力于报国爱民。任山东巡抚期间,两治黄河水患、创办山东首家官办工业企业山东机器制造局、成立尚志书院和山东首家官书局;任四川总督十年间,改革盐政、整饬吏治、修理都江堰水利工程、兴办洋务抵御外侮,政绩卓著、造福桑梓、深得民心。
光绪十二年(1886年)丁宝桢去世,享年66岁。朝廷追赠太子太保,谥号“文诚”,入祀贤良祠,并在山东、四川、贵州建祠祭祀。
家书摘编
尔在晋可谨。凡谨慎,第一要好好调养身体,比身体结实而后能做事也。至于做官,一切补、署,自有天定,不可强为。我们只尽其在己,何谓尽己?不怠惰,不推诿,不轻忽,不暴躁,而又歉以处己,和以待人,忠厚居心,谨慎办事,如是而已。其余一切非本己所可必,不必营求、焦急,徒自损心力。此居官之要,尔其志之!如将来或补或署,则须刻刻以爱民为心。逼有词讼各事,民事即己事,切不可忽略延玩。然此尚待后来,今日则不及此。惟此心须存于未经补署之先,临时更加内省耳……山西各物昂贵,诸事不甚方便,此最好事。百物昂贵,则少买,可以养俭约之心;诸事不方便,则少打算,可以损无益之费。故人谓此地不好住,我则谓此地正宜住也。试思从前我们在家时,一家大小仆妇人等,亦有三四十口,而祖父每年所用至多不过四百金。其间穿衣吃饭,不过不人人穿绸缎,而布衣则每人总有二件;不过不人人吃肉,而每日二三斤肉,亦终年必有,究未尝十分减色。今日我等做官,动辄花费数千金,果有益乎?无益乎!不过暴殄作孽耳……家用务宜节省,肥浓易于致病,不如清淡之养人。华服适滋暴殄,不如布衣之适体……为人只要不饥不寒,即是天地间一大福气。试看做官之家,奢侈无度者,究有几人可以长久?即此以思,则视人之膏粱文绣,不啻浼身之具矣,尔其志之!吹烟一事,千戒万禁,决不可染,万万勿忘,为嘱!
丁公祠(位于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城西路)
(文引自河南驻马店市驿城区纪委监察局官方公众平台“驿城清风”,图引自贵州省纪委省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