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一廉】中国共产党延安时期廉政建设之二
延安时期党的廉政建设
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廉政建设,继承和发展了苏维埃时期的传统和经验,公开提出了建设廉洁政府的政治纲领,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并通过各种方式,特别是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实行以法治为基础的综合治理,形成了以延安作风为特色的廉洁风尚,为党的廉政建设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全党普遍开展的整风运动,为广大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共产主义坚定信念和革命人生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因而成为延安时期党风和廉政建设的最好时期,留下了极其丰富的宝贵经验。
一、抗日战争初期党的廉政建设
这个阶段从1935年10月中共中央到达陕北至1940年底,重点是围绕建立和坚持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以创建陕甘宁边区为抗日民主的模范根据地为目标而开展廉政建设。
在这个阶段中,从1935年10月起至1937年9月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中共中央为尽快促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在政策上作了一些适当调整,但重点是注重历史转折关头的思想教育和大张旗鼓地宣传党的抗日主张,既要和国民党实行合作,又要特别提醒全党警惕国民党对共产党员的拉拢和腐蚀。为此,首先是继承和发扬苏维埃时期倡廉防腐的光荣传统,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纯洁性。在此之间,中共中央曾先后派了大批干部从事统一战线工作,许多人离开根据地前往大城市和国统区。毛泽东、张闻天、刘少奇、周恩来等领导人都先后为外出干部作过许多重要指示。毛泽东于1936年10月22日在给派往西安做统战工作的叶剑英、刘鼎的信中说:“经费甚紧,外面用费须节省又节省,千万不可过费,无论何时不要丧失我们的立场,不要接受别人的馈赠。”并强调指出:“苦久了的人难免见风华而把握不住,故应作为一个问题,对同志做教育与警戒的工作。”这个不可过费,不丧失立场和不要接受馈赠的指示,不仅适用于在外工作的同志,而且对全党干部也同样具有现实指导意义。1937年3月13日,重新颁布了1933年12月15日在中央苏区制定的《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26号训令,要求各级政府遵照执行,以防发生贪污和腐败现象的滋长,及时向全党在思想上敲了警钟。其次,中共中央明确提出了把陕甘宁边区建设成为抗日民主的模范根据地而斗争,其目的是在创建模范根据地过程中,也把边区建设成为廉政的模范。
第一,为建立廉洁政府而斗争。1937年8月中共中央在陕北洛川县冯家村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制定并通过了著名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特别在第4条“改革政治机构”中,明确提出:“实行地方自治,铲除贪官污吏,建立廉洁政府”。当时能够明确指出建立廉洁政府是难能可贵的,因为中国共产党及其所领导的陕甘宁特区政府,仅是国民政府下辖的一个省。要建立廉洁政府,就首先在党领导下所创建的抗日民主根据地内实行,然后还必须改革国民党的独裁政体,使之成为各党派各阶级合作的民主政体,就必须把国民党的各级政府改造成为抗日的、民主的、廉洁的政府。我党领导下建立的抗日根据地民主政府,就要率先垂范,模范地实行《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使之成为民主廉洁政府的楷模,对全国各级政府的廉政建设起着极大的示范作用。1939年边区第一届参议会通过的《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规定:“发扬民主政治,采用直接、普遍、平等、不记名的选举制,健全民主集中制的政治机构,增强人民之自治能力”,强调“发扬艰苦作风,历行廉洁政治,肃清贪污腐化,铲除鸦片赌博。”健全各级民意机关,实施普选制度,保持精悍廉洁的行政机构,注意提高干部民主认识与熟练的程度,使政府工作人员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和勤务员。
第二,注重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抗战阶段,一些党员对艰苦斗争生活产生了畏难情绪,毛泽东及时给以提醒:红军改编后,有“某些个别分子不愿意严格地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发展个人英雄主义,以受国民党委任为荣耀(以做官为荣耀)等现象”,发生在国共两党统一战线时期,“它带有特别大的危险性,所以特别值得注意,需要坚决地加以反对。”要防止“国民党对共产党干部所施行的升官发财酒色逸乐的引诱。”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尖锐地指出:“共产党员在政府工作中,应该是十分廉洁,不用私人、多做工作、少取报酬的模范。共产党员在民主运动中,应该是民众的朋友,而不是民众的上司,是诲人不倦的教师,而不是官僚主义的政客。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应以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而应以个人利益服从于民族的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自私自利,消极怠工,贪污腐化,风头主义等等,是最可鄙的,而大公无私,积极努力,克己奉公,埋头苦干的精神,才是可尊敬的。”这是抗战时期毛泽东对全体党员的要求,陕甘宁边区政府后来都逐渐实施,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在抗战处于困难时期,党内有些人经受不住艰苦生活的考验,有的消极,甚至个别人贪污腐化以及开小差等现象。针对这种情况,党中央始终坚持以教育为主,以提高党员的思想认识和素质。1939年毛泽东在延安各界国民精神动员及五·一劳动节大会上讲演时说:“我们民族历来有一种艰苦奋斗的作风,我们要把它发扬起来。要把现在许多人中间流行的那种自私自利,贪生怕死,贪污腐化,萎靡不振的风气,根本改变过来。”刘少奇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要求党员“不但要在艰苦的、困难的以至失败的革命实践中来锻炼自己,加紧自己的修养,而且要在顺利的、成功的、胜利的革命实践中来锻炼自己,加紧自己的修养。”陈云在《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中说:“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有过无数的共产党员,他们为了共产主义的事业而斗争,在任何困难的环境下,百折不挠,在种种威胁利诱下,表示对于党和革命无比忠诚,成千成万的优秀党员及党的领袖,在火线上、刑场上和监狱中英勇牺牲。他们在全世界和全中国劳动大众的面前,显示了中华民族优秀子孙的至高无上的气节,而他们一生的丰功伟业,更是光辉千古。”
第三,严肃党的纪律
1940年4月10日,陕甘宁边区党委作出了《关于开除党员党籍问题的决定》,明确规定:开除党员党籍,是党内纪律制裁的最高表现;对党员施行纪律处分,要根据错误的性质来决定处分的轻重;开除党员的党籍,必须经过个别审查;隐藏在党内的反革命分子、敌探、奸细,经发现证据确凿者,无条件的开除党籍;支部开除党员,必须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并得区委批准,区委决定开除党员,须经县委批准,县委决定开除党员,须经分区委或边委的批准。这个决定明确了开除党员党籍必须经过严格的组织程序。
当时的边区工合被服厂有一位工人史桂芳,家中生活贫苦,1935年参加红军,193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到被服厂做工。他缝衣技术很高明,在厂里做工除了得到工资以外,每年底还可以分到不少红利。就因他技术好,总想自己单独干、自己发财。曾暗中进行活动,组织工人脱离被服厂,党支部给予他警告处分,他表面上接受了批评,但实际上并没有改正,组织多次对他进行谈话,他回答说:“可以开除党籍,不能留在厂里工作”。史桂芳一心只想发财,在个人利益面前毫无组织观念,中央财政经济处总支委作出了开除其党籍的决定,并经过了中央直属党委的批准。
第四,制定严厉的法律制度。
1938年8月15日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规定:“凡边区工作人员贪污500元以上者,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300元以上500元以下者,处3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100元以上300元以下者,处1年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100元以下者,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自首者,减轻或免除其处罚。1939重新修订颁布《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条例(草案)》,对死刑的贪污数由500元以上,改为1000元以上者,处死刑。《条例》特别明确规定了贪污的10种行为:(1)克扣或截留应行发给或缴纳财物者;(2)买卖公物,从中舞弊者;(3)盗窃侵吞公有财物者;(4)强占强征或强募财物者;(5)意图盈利,贩运违禁或潜心税物品者;(6)擅移公款,作为私人盈利者;(7)违法收募税捐者;(8)伪造或虚报收支帐目者;(9)勒索敲诈收受贿赂者;(10)为私人利益而浪费公有之财物者。惩处贪污腐败分子有了法律依据,在全边区展开了严惩贪污腐败的斗争。1939年7月16日,边区党务委员会开除了曾任边区公路局局长钱维人的党籍,同年11月边区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又开除了艾印三等3人的党籍。经过几年的反贪污腐败斗争,陕甘宁边区查处案件逐年下降,1939年查处贪污案360件,1940年644件,到1941年上半年即下降为153件。整个边区社会风气良好,与国民党统治区形成鲜明对照。毛泽东高度赞扬说,陕甘宁边区“一没有贪官污吏,二没有土豪劣绅,三没有赌博,四没有娼妓,五没有小老婆,六没有叫花子,七没有结党营私之徒,八没有萎靡不振之气,九没有人吃摩擦饭,十没有人发国难财。”他说陕甘宁边区是全国最进步的地方,这里是民主的抗日根据地。毛泽东同时也指出:边区抗日的民主的模范根据地的任务,虽然大体上完成了,但还有许多事情没有做好,“边区革命秩序的建设不够”“统一战线工作少了一点,官僚主义多了一点。”必须提高干部的理论水平,把学习提到应有的高度上,要继续深入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进一步巩固边区抗日民主政权。
二、抗日战争时期党的廉政建设
抗战时期由于日本帝国主义加紧了对解放区的蚕食、扫荡,国民党顽固派对边区实行经济封锁和军事进攻,给边区造成了极大的困难。正如毛泽东所说的:“我们曾经弄到几乎没有衣穿,没有油吃,没有纸,没有菜,战士没有鞋袜,工作人员冬天没有被盖。国民党用停发经费和经济封锁来对待我们,企图把我们困死,我们的困难真是大极了。”
中共中央为了克服困难,渡过难关,及时制定了对敌斗争、精兵简政、统一领导、拥政爱民、发展生产、整顿三风、审查干部、时事教育、“三三制”、减租减息等十大政策。号召全党自己动手、艰苦奋斗,为建立自己的公营经济而奋斗。这个阶段边区的廉政建设有特殊意义,坚持抗战,实行民主政治,在全党开展整风运动,把思想教育和廉政建设贯穿始终,在经济和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围绕贯彻落实十大政策,推动完善了廉政建设政策措施。
(一)完善边区的政治纲领,推动廉政建设的进展
为发展边区、团结抗战,1941年5月1日,中共边区中央局发布了经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简称五一施政纲领)。纲领的大部分内容都是毛主席审阅初稿时重新改写的,它比以前边区发布过的两个施政纲领更为丰富和具体,更加全面也更加鲜明地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团结抗战的基本路线和边区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本方针,举凡军事政策、政权人权政策、文化教育政策、民族宗教政策和廉政政策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纲领第八条规定:“厉行廉洁政治,严惩公务人员之贪污行为,禁止任何公务人员假公济私之行为,共产党员有犯法者从重治罪。同时实行俸以养廉原则,保障一切公务人员及其家属必需的物质生活及充分的文化娱乐生活。”这些规定,是建设廉洁奉公的抗日民主模范政府的总政策和准则,也是对各级公务人员行为规范严格要求的法律依据。当时边区政府成了廉洁奉公政府的典范,边区的政治,是廉洁的政治。当时国民党的县长月工资为180元,边区的县长月津贴仅2元,边区政府主席的月津贴也不过5元。林伯渠主席在二届参议会第一次大会工作报告中说:“廉洁奉公,已成为政府人员一般具有的品质。大家可以看到,政府从人民手里拿来的每一文钱,我们都用尽一切方法,使它用在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保卫边区的用途上。虽然个别的还存在着浪费与贪污的现象,但是用钱少办事多,仍然是我们的工作作风的主要特点之一。我们的工作人员大都是一些不知疲倦的人民的忠仆,他们念念不忘的,只是抗战与人民的整个利益。因为他们有全体人民做后盾,他们在一切困难面前都有着充分的信心与勇气,也有着高度的工作热忱。”
(二)贯彻“三三制”实行多党合作
陕甘宁边区在五一施政纲领中规定了“三三制”政策,要求“在共产党员被选为某一行政机关之主管人员时,应保证该机关之职员有三分之二为党外人士充任,共产党员与这些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不得一意孤行,把持包办。”1941年1月30日,边区中央局指示要在选举运动中彻底贯彻“三三制”原则。在边区,能有一大批非党民主人士进入各级政权机关,参政议政,把抗日民主政权置于各民主党派的监督之下,为预防权力腐败新添一种有效监督方式。毛泽东说过:“共产党员只有与多数非党员在一道,真正实行民主的‘三三制’,才能使革命工作做好,也才能使党的生活活跃起来,如果由党员包办,则工作一定做不好,党员也会硬化不进步。”
(三)实行精兵简政,改造机关作风
在边区召开的二届一次参议会上,参议员李鼎铭等11人提出了精兵简政提案,内容为“政府应彻底计划经济,实行精兵简政主义,避免入不敷出,经济紊乱之现象”,对于军事,实行“精兵主义”,加强战斗力,以兵皆能战,战必能胜为原则,避免老弱残废滥竽充数;对于政府,实行“简政主义”,充实政府机构,以人少事精,胜任职责为原则,避免机关庞大,冗员充塞,浪费人力、财力;对于公务人员,规定供给条例,避免不必要的供给与消耗,提倡节约、廉洁作风,不应有浪费、贪污。
毛泽东在审阅参议会的文件时,读到了这个精兵简政提案,评价是:“这个方法很好,恰恰是改造我们机关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对症药。”
为了实施和贯彻精兵简政政策,边区党和政府不仅成立了简政委员会,还专此发布了五项新的规定:(一)不急之务不举,不急之钱不用,且须在急务和急用上,力求合理经济。(二)除保证给养外,其他消费概须厉行节省。要提倡勤俭朴素,避免铺张浪费。要注意一张纸,一片布,一点灯油,一根火柴的节省,并建立严格的审计制度。(三)集中力量于急要的经济事业,实行经济核算制,并加强其管理和监督,开展反对贪污浪费的斗争。(四)爱惜民力,节制动员,不浪费一个民力,一匹民畜。(五)坚持廉洁节约作风,严厉反对贪污腐化现象。实行精简,裁减冗员;边府各厅、处、院的内部机构裁并了1/4;边府直属机关由35个减至22个;税局、所由95个减至65个;专员公署及县政府的内部机构也由八、九个减至四、五个。减少了官僚主义,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行政经费,养成了公务人员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公仆意识和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
(四)开展整风运动,解决思想入党
抗战时期,党在同形形色色的敌对思潮的交锋中,在反对王明“左”倾教条主义的斗争中,日益自觉地认识到:理论教育的成败是革命成败的关键。
为了解决广大党员的思想入党问题,首先要提高全党马列主义理论水平,中共中央作了部署:一是中央领导及高级干部带头学习理论;二是中央组建了马列学院(后改为中央研究院);三是在全党普遍开展了马列主义教育运动;四是从上至下普遍开展了全党的整风运动。通过整风运动,着力解决马列主义中国化的问题。确立了把马列主义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的正确方向,树立了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全党团结在毛泽东思想的旗帜下,达到了空前的统一。在整风过程中,党中央自始至终都在强调每个党员都要掌握科学共产主义思想体系,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以无产阶级思想意识,改造和克服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意识,真正成为无产阶级的先进分子,自觉为共产主义而奋斗。由于全党提高了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增强了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自觉性,保持了共产党员思想纯洁性,不会轻易被腐朽的思想所侵蚀,这是廉政建设的根本所在。
三、解放战争时期党的廉政建设
从抗战胜利至1948年3月中共中央离开陕北,这一段经过战争的考验,进一步巩固廉政建设的成果。
(一)解放战争初期廉政建设面临的任务
抗日战争时期,按照毛泽东所希望的,中国共产党经过8年的努力,终于把陕甘宁边区政权建成了民主的廉洁的模范政府。在解放战争时期,这种政权尚待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这个时期人民政权建设的特点是特别要重视防止骄傲、反对腐败的斗争,为夺取全国政权、巩固新政权做好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准备。早在抗战初期,中共中央就提出了抗战建国的纲领,后来进一步明确我们建国的根本任务,那就是应该以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政权为榜样,把国民党把持的国家机器改造成为民主的廉洁的政权。为实现这一任务的基本政治要求,是在广泛的民主基础之上,召开国民代表大会,成立包括更广大范围的各党各派和无党派代表人物在内的民主联合政府。毛泽东说:这个联合政府,“领导解放后的全国人民,将中国建设成为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国家。”
为了建立新中国,抗战胜利后中共中央根据国内外形势发展的需要,作了许多努力,并曾一度真正想通过和平的道路,进行民主改革来实现联合政府的愿望。为此,首先从自身做起,认真总结了抗战以来解放区政权建设的经验,在新的形势下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
林伯渠主席在边区第三届参议会第一次大会上作的工作报告中指出:“抗日战争已经胜利结束,边区开始进入新的建设阶段的时候,将要检讨前一阶段中抗战建国的情况,决定新阶段中进一步建设边区的任务”。接着他总结了抗战第一的军事建设,农业第一的经济建设,干部教育第一的文化建设之后,认为边区人民由此赢得了保卫边区的胜利,而其根本原因是民主政治,就是由于边区人民在政治上获得了彻底解放,既创造了为自己服务的政权,又享有充分的自由权利。然而,却在一部分政府工作与一部分政府人员中存在着缺点及毛病。主要表现在:
(1)为人民勤务员的民主作风不足。有些人眼睛向上,不愿向下,熟悉自上而下,不会自下而上,习惯于命令群众,不善于启发群众,甚至爬在人民头上,官僚架子十足。
(2)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不足。有的领导机关和领导人员不了解下层情况,以感想代替实际,好高骛远,不愿脚踏实地,有些人员追求数量,忽视质量,爱好表面,轻视内容,习于粗枝大叶,疏于精雕细刻等。
(3)遵守法令的精神不足。有些公务人员和军队人员片面利益或错误观点出发,不尊重法律,甚至有破坏法纪的情形,如任意捆绑或处罚老百姓,乱收老百姓的东西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林伯渠代表边区政府提出了今后三年的建设任务。他认为:在发展经济和文化的基础上,继续发扬人民的政治民主。也就是说,只要能够广泛的实行民主自由,也就能够保证党风和廉政建设的进行。根据解放战争初期边区的实际,林伯渠提出了加强乡村自治和健全法律与制度,加强公务人员奉公守法的观点与习惯两个重要任务。为什么要加强乡村自治呢?谢觉哉在讲话中指出:“国家的建造,不自政府造起,而自人民造起。”因为广大人民的绝大多数都生活和劳动在最基层。人民来议国事,管国事,最先而且最多的是乡市。人民直接感到要兴办要革除的,是他们切身的利害。离开这点,转几个弯儿才能联系他们的切身利害的事情,他们是不会感到欣慰的。他们只有从其切身的事情的经验中,才能懂得与他们切身有关系的大者、远者。由此可知,边区直接民主单位,不是所谓县,应该是乡或市。在当时加强乡村自治,由于几年来生产运动与文教运动的开展,已在群众生活中为其培植了充分的条件。如人民物质生活的改善,由此引起了政治积极性新的高潮,经济、文化与公益事业中合作互助的推广,把散漫的农村社会开始组织起来了。农村劳动英雄与积极分子的出现,由此增加了新的骨干;加之新的选举运动,又在乡政权机构和人员成分中为开展乡村自治造成了有利条件。
为了搞好乡村自治,边区政府当时还相应地提出了6条办法:(1)以自然村为基础,从村民最关切的事情着手,做出成绩,逐步推广,不要贪多也不要强求各村一个样子;(2)以自然村为基础,发现培养和巩固村的核心;(3)改进乡政府的工作方式,具体帮助村主任、村代表进行工作,实际解决问题、去掉简单命令的习惯;(4)从乡村公产及人民乐意的办法中,筹集一定的自治经费;(5)上级领导必须符合加强乡村自治的精神。关键在于县,县政府必须与乡政府保持经常密切的联系;(6)每年一次与乡选结合起来的乡村干部冬训。这样重视和加强乡村自治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努力提高基层组织和干部的自治能力。因为乡政府为边区政府的基层组织,人民经济、文化的发展,自治能力的提高,各种政策法令的贯彻落实都有保证,使下层不出或少出问题;另一方面又能有效地对上实行监督,保证上级干部的清正廉洁。只有把最基层的各级组织和部门建设好,自治省区及民主联合政府的建立就有了可靠的保证。
关于健全法律与制度,加强公务人员奉公守法的观点与习惯方面,边区政府同样提出了新的建议:(1)边区人民应有自己的“省宪”以代替边区施政纲领,大会责成本届参议会常驻委员会限期完成起草工作,经人民讨论后,提交下届大会通过之;(2)依据边区情况和已有的经验,制定或修正各种必要的单行法规,逐渐促进法律的完整性和固定性;(3)健全司法机关和检察机关,司法机关对法律负责,进行独立审判,不受任何地方行政的干涉。检察机关执行检察人员和公务人员违法行为之职权;(4)依民主集中制原则与新的建设环境,改进某些行政制度。如财务、税收、人事、奖惩、公安等,尤其财务、税收制度必须自上而下地统一起来; (5)在公务人员中进行深切的奉公守法教育,做到以身作则。如有犯法行为,必须依法办理,不容有任何徇私偏袒。
在边区第三届参议会上,还通过了《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陕甘宁边区复员方案》和《陕甘宁边区营业税暂行条例》等法规,还通过了〈陕甘宁边区1946年到1948年建设计划方案》。正如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中所说:“抗战时期边区是抗日民主的模范地区,抗战结束后应进一步加强建设,使边区成为经济繁荣、文化普及、民主生活更加发展的模范自治省区,以推进全国民主,巩固永久和平”。总之,当时认为抗战已胜利结束,政治协商会议已获初步成功,在全国和平民主不被破坏的条件下,边区即将进入一个建设的新时期。为了争当和平建设的模范,及时调整了政策,并作出表率。比如边区政府系统将15000人,复员5000名,占原数33%强;地方部队与边区政府系统,总计有35000人,编留23400人,复员11600人,复员人员占33.1%强。这样以来,人员减少还要提高工作效率,当然会防止产生官僚主义及腐败现象。
在当时大量复员精减的情况下,边区政府为提高工作效能,采取了许多措施:首先,进一步健全各级政府的行政制度。规定各区公署、专署根据其督察与助理的性质均缩小编制,改变工作方式,因此边府注重加强各县工作,县府除了原则性的政策等问题,必须请示边府外,各县有权处理本县一切应兴应革事宜,研究和执行边府的政策、法令、指示,具体领导与帮助各个乡村的各种建设事业,这成为解放战争初期政权建设的一大特点。其次,改变、改善或重新研究建立一套适合和平民主建设的各种制度。如用人制度、财政税收制度、经济教育制度、司法与社会制度、救济制度等。在用人制度方面,过去统一管理,有成绩也有弊端,一方面是边府专管干部的机关,陷于日常事务,形成“包”与“拖”的现象;另方面是各机关放任不管,形成单纯“送”与“要”的现象。大复员后在职干部确定为“统一领导,分工管理”的方针。民政厅主要在于掌握整个干部政策,制定统一的管理制度和干部工作计划,负责主要干部的配备,使用,培养,教育等,各机关各县在统一干部政策制度与计划下,负责进行所属干部的登记、审检、任免、培养、教育、待遇、保健等日常工作,并须首长负责,纠正过去首长不关心干部工作的现象。在财务税收制度方面,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建立合理的税收制度,停止一切募捐摊派,逐渐改供给制为薪金制。这些都与抗日时期的做法有所不同,而更有利于党风和廉政建设。
正当这区积极进行和平民主建设之时,国民党统治集团却坚持反人民、反民主的路线,坚持独裁和内战的方针,企图借助数量上的军事优势和美国的支持,消灭共产党和民主力量,维持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专制统治,使得中国共产党的和平民主建国的方案,根本不可能实现。于是,蒋介石在做好内战部署之后,悍然违背自己关于民主的许诺,撕毁《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撕毁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政府组织案、国民大会案,和平建国纲领、军事问题案、宪法草案等全部协议,1946年6月向解放区发动了全面内战。中国共产党被迫放下建设任务,进行了自卫的人民解放战争,以武力来推翻国民党政权,建立我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
(二)流动政府的廉政建设经受了战争的考验
全面内战爆战后,在中共中央的正确领导下,边区军民奋起自卫,经过8个多月歼敌71万余人,粉碎了国民党反动派的全面进攻。就是在这样战火纷飞的环境中,边区政府始终没有放松自身的建设和对干部的教育。1946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陕甘宁边区第二次政府委员会决议指出:“为使各项工作迅速彻底执行,干部作风必须适应战争环境,厉行艰苦紧张的作风,反对疲塌拖延现象,干部要随时准备背着包袱到农村去,和群众一起工作,坚持游击战争,坚持农村工作,在任何情况下,使我们的政令在广大的农村畅行无阻。”边区政府特别强调“发扬民主精神,严格纠正官僚主义倾向,打破政府或干部和群众间存在的一切隔阂。提倡钻研精神,及深入具体的领导作风,纠正‘风一阵雨一阵’的不经常不实际的冷热病。”认为作风的改变,对于战争的胜败是有决定作用的,实践也证明了这个看法是正确的。同时,边府又于同年12月28日发出了指示信,要求“彻底克服干部和群众中的惊慌和苟安心理,并防止产生骄傲和侥幸胜利的情绪,纠正各级政府和各级干部中的命令主义与脱离群众,不从实际出发,一般化的领导作风,反对“战争来了不要民主,只是强迫命令”的错误思想。在战时应更加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随时改正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加强工作效能,以争取自卫战争的胜利。正是这样严格要求,才赢得了战争的胜利。
全国各解放区在粉碎国民党反动派对解放区的全面进攻后,国民党反动派被迫改变战略方针,由全面进攻改变为重点进攻,于1947年3月,集中兵力进攻山东和陕甘宁边区。在这样的形势下,整个边区被迫进入全面战争状态。中共中央决定,为了诱敌深入,暂时放弃延安,集中兵力,在运动中歼灭敌人的有生力量。在党中央撤离延安之前,边区政府于3月8日便成立了“边区战时后方办事处”,马锡五为主任,史唯然、习仲棋、高登榜为成员,并于当日转赴安塞县真武洞办公。战时后方办事处的总任务是统一指挥党政军机关向后方迁移中有关事宜,具体有三项:(1)统一党政军机关的迁移行动和划定后方驻地; (2)整纪除奸,凡迁移后方的各机关一切警卫及除奸等问题,由该办事处统一计划与领导;(3)计划、领导和检查各后方机关的生产和学习事宜。战时后方办事处成立后,各党政军机关(包括中央和中央军委)开始作撤离延安的准备工作。实际上,该办事处在战争开始时成为一个比较有权威的监督机构,对保证机关的转移起到安排,督促作用。
在各种准备工作就绪之后,1947年3月19日,陕甘宁边区政府随党中央撤离延安,转战陕北。党中央在撤离延安以后,作出决定:(1)必须用坚决战斗精神保卫和发展陕甘宁边区和西北解放区;(2)党中央和人民解放军总部必须继续留在陕甘宁边区;(3)为着工作便利,以刘少奇为书记,组织中央工作委员会,前往晋西北或其他适当地点进行中央委托之工作。因此,在撤离延安后,中共中央和人民解放军总部,以及毛泽东、周恩来、任弼时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直留在陕甘宁边区,转战陕北,指挥全国的解放战争和直接领导西北的解放战争。从1947年3月19日撤离延安起,到1948年3月23日东渡黄河离开陕甘宁边区,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等同志在陕北转战了一年零三天,在敌人的眼皮底下,先后出入12个县,宿营过37个村镇,行程2100里,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等同志留在陕北,极大地鼓舞了边区军民的战斗意志和增强了边区军民战胜敌人的信心。
3月19日,边区政府撤离延安后,迁到安塞县真武洞李家渠。不久,边区政府又撤离李家渠,从此进入了战时流动状态。
1.适应战争的需要,改造政府机构
撤离延安以后,边区政府为适应战争的需要,政府机关负责人进行了重新分工,副主席刘景范和秘书长兼民政厅厅长王子宜赴前线,刘景范任西北野战军后勤司令员,王子宜仍以边区总动员委员会的名义工作。边府主席林伯渠、财政厅代厅长范子文、民政厅副厅长唐洪澄到后方,组织党政军联合处,处理边府日常工作,并由林伯渠、王子宜、惠中权、周兴、曹力如、马锡五等7人组成后方委员会(后又改为西北局后委,人员也有所调整),统一领导后方事宜。后方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支援前线、自卫、整顿群众纪律,改善军民关系。
1947年4月间,边区政府由真武洞李家渠先后转移到白家坪、白庙岔。为了自卫的需要,根据西北野战军的命令,边区政府机关统一组编为第6大队,由范子文任队长,唐洪澄为政委。边区政府机关作了调整和精简,抽调了一批工作人员下乡,参加游击队。边府机关,包括秘书处和民政、财政、建设、教育各厅,由原来的255人(不包括附属机构)减为70人。5月,边区政府转移至瓦窑堡、榆树峁、牡丹川等地。为了加强战时粮食工作的领导,边府于5月23日决定将原属于民政厅管辖的粮食局升格为边府的直属局,由薜兰斌、冯绍绪为正副局长。5月25日,边府又组织了战时农业生产委员会和合作指导委员会,分别由惠中权、白如冰负责,以加强战时农业生产和合作事业的领导。
边区政府于6月进驻子洲县马蹄沟以后,对政府机构本身作了重大调整,撤销了一些与战时关系不大的机构,如审计处、教材社、陈列馆、工程处、光华农场、中医训练班、医专、学生疗养院等,并紧缩了其他机构。如办公厅改为秘书处,机构由原办公厅的7科3室缩到两个科1个室;民政厅也由原来的3个科1室整编为两个科1个室。这次整编,机关工作人员由原编制的8784名,缩编为3746名,缩编57.4%。6月3日,边府撤销边区总动员委员会,战时动员工作归民政厅统一领导。同时加强兵站部的工作,由兵站部负责筹划转运工作。
边区政府机关于8月16日东渡黄河驻碛口附近的高家坪。为了解决边区的财政困难,商讨边区与晋绥解放区的财政统一问题,边府在这里进行了第二次整编,机关工作人员由3746人,精简为2848人,又缩减了24%,只有原编制 8784人的32.4%。10月中旬,边区和晋绥解放区的部分领导人在兴县蔡家崖举行联席会议,集中讨论两个地区财政经济的统一问题。会议决定,首先将两区的贸易公司合并为西北贸易公司,两区的银行合并为西北农民银行,以便统一金融贸易组织,扩大对外贸易,加强经济战线上的对敌斗争,更有力地支持战争。同时指出:“贯彻精简,整顿队伍,恢复生产,支援前线,是当前的主要任务”。
随着西北战场上战争形势的变化,边区被国民党侵占的地区逐步恢复。边区政府为了更好的领导边区各级政权的恢复和发展,于10月20日从晋绥解放区西渡黄河回到绥德,驻雷家沟。总之,政府在流动的过程中做到了纪律严明、行动迅速、保守秘密,使党员和干部经历了残酷斗争的考验。战争本身要求他们必须时刻注意保持自身清正廉洁的作风。当时,不仅在组织上进行了整顿和缩编,而且在思想上更加坚定了信念,只有与人民同甘共苦,才能赢得战争的胜利。
2.加强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
边区政府撤离延安后处在流动状态,但是政府机关的工作始终没有停止,不仅照常的运转,并且取得成效。因为,边区政府一方面始终与中共中央和西北野战军保持着密切的联系,把中央的决策和全国解放战争的形势及时地告诉广大的干部和边区的老百姓,鼓舞边区人民的斗志;另一方面又与全边区的广大群众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并依靠他们保卫边区,支援前线,争取革命战争的胜利。作为这两者之间紧密联系的纽带,就是边区政府各级忠于革命、积极勇敢、善于斗争的大批干部。他们以各种不同的方式方法,使边区的政令遍及各个角落,深入到每个群众,激发他们的革命积极性,投身于革命斗争;同时又把群众中的意见和要求,反映上去,上下一致,万众一心。
在战争期间,边区各级政府机关,大部分都被迫离开过原驻地,转入农村。但是并没有因战争被摧毁,或者瘫痪,也没有放弃领导,或停止工作,而只是改变了原有的领导方式和方法。国民党军队在占领边区的部分地区以后,也曾建立过他们的政府。但是,这些政府没有群众基础,一旦其军队一撤,政府也随之土崩瓦解。我们的政府,不但有坚强的干部,而且受到群众的拥护。虽然敌人能够暂时占领一部分地方,但他们无法摧毁我们的政府。不仅摧毁不了,而且始终运转,带领群众进行斗争。
陕甘宁边区政府与各级地方政府,之所以在战争中不被敌人摧毁,除过自身清正廉洁外,还因为我们的党、政府和干部真心实意地为人民谋利益,群众才千方百计地来关心、支持和保护政府。周恩来曾深有体会地说:1947年跟毛主席打游击,从王家坪经过桥儿沟,向东北方向走,带的人不多,一百来人。群众支持我们,主席的指挥部当时设在王家湾。敌人发现边区政府在白庙岔,刘戡就向白庙岔进攻,他从我们侧面过去了,相隔不到30里,敌人没有发现我们。我们转移后,刘戡也到了王家湾,刘戡的司令部就设在我们住过的窑洞里。群众守口如瓶,敌人始终没有发现我们在这里住过。敌人走后,群众把敌人丢掉的作战命令马上送给我们。敌人对我们什么也不知道,我们对敌人情况很清楚。这说明陕甘宁边区的人民对毛主席、对共产党、对部队是非常爱戴的,是真有感情。
为了造就大批忠于革命,敢于斗争的干部,开展政府工作,支援前线,边区政府早在抗战时期就十分重视对干部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识别和使用干部,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而在艰苦的战争环境中,对干部的考验和锻炼并不是注重其言行,而更注重在实际斗争中的表现。战争本身就是检验各级干部的试金石,能否经受住这种考验,是对每个干部的实际检验。为了教育广大干部,表扬和奖励在斗争中坚定勇敢的,同时批评,以至惩办表现不好的干部,边区政府于1947年4月28日,发出了《关于发动群众对敌斗争及注意对干部的教育奖惩》的电令,指出:“此次战争,对所有干部是总的考验。各级领导机关,应随时注意对动摇、退怯、逃跑、失职及蜕化分子,予以严厉批评,分别教育惩办,以至撤换。在斗争中表现坚定勇敢的干部,应予以表扬奖励,适当提升。”同日,边区政府还发出《关于战勤工作的指示》,要求“各地必须坚持区乡干部不脱离本区本乡的原则,敌来应和群众一起坚持工作、一起转移,我军到时要领导人民拥护军队,用尽一切办法组织群众,帮助军人带路、救护伤兵、筹备粮草、组织担架运输、挑水送饭、洗补衣服等工作,以减少军队疲劳,提高杀敌勇气,战胜敌人。”反对那种“敌来跑在前,敌去回在后”的怯懦退缩现象。边区的区乡干部实践了边府的要求,在战争期间,没有离开本区本乡,而是在本地区坚持与群众一起进行斗争。
在同敌人的斗争中,边区政府及时发布命令,通报与嘉奖好干部好民兵,严惩违法乱纪分子。边府通令嘉奖并获“新民主主义”奖章者有:合水县五区游击队长石秀山,对敌斗争沉着机智,常能出奇制胜,致使敌人不敢轻易迸犯本区,出色完成任务;南泥湾垦区所辖临镇区游击队长王瑞臣,作战勇敢,机智灵活,一次率民兵14人引敌入陷井,俘敌大队副以下200多人,缴长短枪25支,延安县游击队大队副高善祥,一月之内毙伤俘敌营长以下30余名,缴长短枪20余支;子长县完小校长杨鸿章,工作一贯积极,自告奋勇参加游击队并任指导员,亲自参加战斗30余次,俘获敌人42名;该县东一区区长樊志杰,参加战斗40余次,冲锋在前,果敢杀敌,事迹突出。对子洲县裴家湾区六乡指导员王振修,临危不乱,机智勇敢,坚持岗位,不必烦劳,完成运送伤员的紧急任务,边府传令嘉奖;该区三乡公民张林清,当敌进犯该乡时,设计营救被俘乡长脱险,具有舍身保护革命干部的高尚精神,予以登报表扬。荣获“民兵英雄”奖章者:有南泥湾垦区徐林,一月多一人毙伤敌人19名,缴枪5支;子长县东一区神枪手游击队员李炳万,参加战斗20余次,捉敌37名;富县保安科副科长宋振江,在敌“围剿”困难环境中,能乘虚深入敌后坚持斗争,完成任务。敌人威逼其父母引诱他回家,宋不仅不为所动,并警告其父:“你再来就枪毙你”!充分表现了严正的革命立场;安塞县出色的游击队长孙立生,敌“清剿”时,率领队员在高桥一带坚持原地斗争。在围歼砖窑湾乡公署战斗中,毙俘敌保长和队长以下28人,收复了二区。1947年8月31日配合部队在神林山作战,他带头反冲锋3次,击溃敌正规军一个排及反共游击队90余人的包围,毙俘敌36人,缴机枪3挺,步枪17支,在这次战斗中孙队长不幸牺牲,边府除给予“民兵英雄”称号外,饬当地政府为之立碑纪念。
在1948年2月召开的边区参议会常驻议员和边区政府委员会联席会议上,林伯渠主席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彰了安塞县县长贺兴旺、志丹县县长赵玉文、三边专员公署政务秘书仇克嶷的模范表率行动。边区政府还对极少数表现不好的领导干部给予了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撤职查办。延长县代理县长董××、清涧县代理县长王××、甘泉县县长惠××、绥德专员公署建设科秘书张××、甘泉县保安科副科长王××、边区卫生署副署长马×、边区税务总局副局长王××等,因在敌人进犯前,工作不负责任,未进行必要的战备,使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损失,或者对敌斗争不力,有的生活腐化,甚至对抗上级指示,受到撤职处分。
在老区政权恢复以后,边区政府又及时提出要克服收复区部分干部的“安逸享乐思想”,以纠正官僚主义作风。此外,这一时期,边区还重视战时的法制建设,其指导思想是为战争服务,所制定的法律性文件多为保证某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或者是为了克服与纠正某些错误倾向和不正常现象。上述这一切,对于处在战争条件下的政府工作及干部自身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西北人民解放军在中共中央的领导下,在陕北转战一年多之后,使战争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沙家店战役之后,人民解放战争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阶段。而国民党统治区的人民则掀起反卖国、反内战、反独裁、反迫害、反腐败的广泛的爱国民主运动,形成了配合人民解放战争的第二条战线。国民党政府已处在全民的包围之中。在这种形势下,中共中央向全党和全国人民发出号召:“为了建立一个和平的、民主的、独立的新中国,中国人民应当迅速地准备一切必要的条件。”在诸多条件之中,最重要的条件之一,就是全党都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防止重蹈李自成因胜利而骄傲,因骄傲而腐败,因腐败而失败的覆辙。在整个解放战争时期,中共中央始终都把兴廉防腐作为建立新中国这一伟大历史使命的重要课题,及时提醒,积极防备,果敢惩处,使每个共产党人都保持清醒头脑,为新中国的成立而献身。
(文章来源于陕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作了部分删减)